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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随笔(选7篇)

老马随笔(选7篇)

老马识路

文/歌声

重温旧梦,老马识路

“老马识路”是一句成语,但我在新疆兵团的生活中却有切身的体会。

那是1966年,当时我在农场当“军士”(部队以前把协助连长管理连队食堂的战士称为军士,农场至今仍沿用这个称呼)。我们农场每年冬天都要清理荒地,这就需要大量的柳筐。篮子是公司员工自己做的(我以前也学过编织)。编篮子需要大量的柳条,连长派了一个班的战士去距离连队十多公里外的一个维吾尔族村民那里收集柳条,晚上就住在村里。顺便说一句,新疆的柳树与江南的柳树不同:人们先把长成的柳树砍掉头,它会在树顶发出笔直的柳枝,然后就会长出柳枝。 。柳枝、柳条是编篮子的好材料。老乡的水渠旁常常种植着大量的柳树。公司提前派人去老乡商量此事。当时军民关系(军垦农场当时也算部队)比较好,所以谈起来很容易。

十一月初的一天中午,连长让我给家乡的战士们送些粮油蔬菜。老村没有路,只是戈壁滩上的一条路。当然,这里没有汽车,所以只能依靠马车。于是我就到马厩去搭马车。那是一匹全身发黄的老马。它的毛色是黄色的,暗淡的,没有光泽。它的身躯消瘦,腹部的肋骨都数得清清楚楚。看到它我就想到了小说。 《唐吉柯德》描述了“堂吉诃德”骑的老马。马车阶层的人一般不喜欢用它。他们年纪太大了,干不了重活,所以就交给我了。我很喜欢它,因为它是一匹诚实听话的马,而且我拉的东西通常也不会太重。我先把一些干苜蓿装上马车,往返三十公里。如果我不在那里喂它一些草料,它回来的时候就没有力气了。我又去食堂装了粮油菜,赶着马就快步离开了。

我们从连队向北走,经过四连、二连(我在三连)。路很容易走。离开二连后,我们进入了戈壁。我们的农场位于阿克苏市东南约三十公里处。当时农场周围都是沙漠(2007年我回到农场的时候,阿克苏到阿克苏的公路两边已经没有沙漠了,已经全部开垦利用了。),农场是一个沙漠中的绿洲。进入戈壁(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戈壁,只是我们都这样称呼)。属盐碱滩。几千年前,这里还是一片盐沼。后来,水位下降,地面上形成了一层厚厚的盐。厚厚的灰白色盐碱地壳,从远处看就像整个地球都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雪。踩上去又硬又凹凸不平,踩得脚疼。踩上去,底部是空的,下面有一层黑色的沙子(沙子之所以黑色,是因为里面含有大量的盐碱和芒硝)。有时你踩在上面,贝壳就放在你的脚上。然后你必须把它放在脚上。你必须先打破盐壳才能在上面行走。在上面行走既费时、费力、又费钱。幸好路上有老乡的马车留下的车辙,马匹也跟着老乡的车辙走。虽然不算太费力,但也走不了太快。

戈壁滩距离大概有七八公里。这里是光秃秃的、贫瘠的。偶尔还能看到一些芦苇、芨芨草等盐碱植物。没有鸟兽,只有蜥蜴在地上奔跑。一路上没有看到任何人,只是安静,安静得让人感觉有点害怕,仿佛地球上就只剩下我了。我只是一个人走了两三个小时,就出了戈壁。然后我进了老乡的村子,但那并不是大家都砍柳的村子。我必须向北步行四五公里才能到达那里。 。我家乡的路比较好走。有时有一条大路,有时则沿着干涸的运河行走。十一月天黑得很早。当我们到达队伍驻地时,天已经黑了,他们刚刚做好晚饭。于是我先给马喂了点水和草,然后吃了几口,把东西卸下来,就匆匆回去了。

野外一片漆黑,幸好有半个月亮和满天繁星,给黑色的大地笼罩上了柔和的白光。 11月的南疆,天气已经很冷了。我把棉衣裹得严严实实,喊着马儿回去。我回家的速度快如离弦的箭,马也知道我必须早点回家。他大概也很喜欢那充满干草和马粪气味的温暖老马厩,以及和他朝夕相处的同伴。现在车上没有货物,只有一个人和一捆干草,返回的速度明显比来时快了很多。

荒野里除了马蹄声和呼吸声,没有任何声音。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凝固了,仿佛变得无限大。我似乎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渺小和孤独。这是很多人都没有尝过的。闻。这也坚定了我的意志,帮助我克服了以后生活中的许多困难。

我正赶着马车沿着一条路行驶,突然我发现前面有一个岔路口。我连忙拦住马,下马去看。在我的印象中,我来这里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岔路。 ,我们应该走哪条路回去呢?我仔细一看。一条路平坦宽阔,另一条路况较差。我想当然地认为:好路一定是走的人多的路。我走的路是唯一一条有老乡来看望我的路。那应该是一条比较好的、平坦的路,所以我就策马向那条平坦的路走去。但老马就是不肯走那条路,继续走更糟糕的路。当时我年纪小,经验不足,忘记了“老马识路”这句成语。我没有想老马为什么不肯走那条路。我只是觉得我的判断是对的,于是我拉起缰绳,用力地把马往那边推。他把它拉到路上,用棍子不停地敲打它。老马终于屈服了,乖乖地沿着我指点的路走着。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突然发现不对劲:前方的路被切断了,眼前出现了一条深沟。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我走错了路。我很庆幸我有这条断路,不然我不知道我会去哪里。这时我才想到了“老马识路”这句成语。我错怪了老马。我恨自己没有早点想到这个成语。

我放心了,有老马给我指路,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我把干草平铺在车底,自己裹上棉衣,躺在干草上,松开缰绳,让老马自行前行。我应该担心什么!马似乎明白了我的心意,松开了缰绳,开始小步奔跑。午夜前,我终于躺到了床上。

2013年清明节上海奉贤南桥修改

重温旧梦:老马识路

文/歌声

重温旧梦:老马识路

“老马识路”是一句成语,但我在新疆兵团的生活中却有切身的体会。

那是1966年,当时我在农场担任“上士”。我们农场每年冬天都要清理荒地,这就需要大量的柳筐。篮子是公司员工自己做的(我以前也学过编织)。编篮子需要大量的柳条,连长派了一个班的战士去距离连队十多公里外的一个维吾尔族村民那里收集柳条,晚上就住在村里。顺便说一句,新疆的柳树与江南的柳树不同:人们先把长成的柳树砍掉头,它会在树顶发出笔直的柳枝,然后就会长出柳枝。 。柳枝、柳条是编篮子的好材料。老乡的水渠旁常常种植着大量的柳树。公司提前派人去老乡商量此事。当时军民关系(军垦农场当时也算部队)比较好,所以谈起来很容易。

十一月初的一天中午,连长让我给家乡的战士们送些粮油蔬菜。老村没有路,只是戈壁滩上的一条路。当然,这里没有汽车,所以只能依靠马车。于是我就到马厩去搭马车。那是一匹全身发黄的老马。它的毛色是黄色的,暗淡的,没有光泽。它的身躯消瘦,腹部的肋骨都数得清清楚楚。看到它我就想到了小说。 《唐吉柯德》描述了“堂吉诃德”骑的老马。马车阶层的人一般不喜欢用它。他们年纪太大了,干不了重活,所以就交给我了。我挺喜欢它的,因为它是一匹诚实听话的马,而且我拉的东西反正也不是太重。我先把一些干苜蓿装上马车,往返三十公里。如果我不在那里喂它一些草料,它回来的时候就没有力气了。我又去食堂装了粮油菜,赶着马就快步离开了。

我们从连队向北走,经过四连、二连(我在三连)。路很容易走。离开二连后,我们进入了戈壁。我们的农场位于阿克苏市东南约三十公里处。当时农场周围都是沙漠(现在农场到阿克苏的道路两旁已经没有沙漠了,都已经开垦了)。农场位于沙漠中。一片绿洲。进入戈壁(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戈壁,只是我们都这样称呼)。属盐碱滩。几千年前,这里还是一片盐沼。后来,水位下降,地面上形成了一层厚厚的盐。厚厚的灰白色盐碱地壳,仿佛整个大地都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白雪。踩上去又硬又凹凸不平,踩得脚疼。踩上去,里面是空的,下面还有一层黑色。沙土(因为沙土含有大量的盐碱和芒硝,所以呈黑色),有时踩着贝壳会盖住脚。然后你必须打破盐壳才能行走。走在上面,费时、费力、费钱。幸好路上有老乡的马车留下的轮辙,马匹就跟着老乡的车辙走。虽然不算太费劲,但也走不快。

戈壁滩还有七八公里。这里是光秃秃的、贫瘠的。偶尔能看到一些芦苇、芨芨草等盐碱植物,看不到任何鸟类或动物。一路上没有看到任何人,只是安静,安静得让人感觉有点害怕,仿佛地球上就只剩下我了。我只是一个人走了两三个小时,就出了戈壁。然后我进了老乡的村子,但那并不是大家都砍柳的村子。我必须向北步行四五公里才能到达那里。 。我家乡的路比较好走。有时有一条大路,有时则沿着干涸的运河行走。天很冷,天黑得也早。当我们到达队伍驻地时,天已经快黑了,他们刚刚做好晚饭。于是我先给马喂了点水和草,然后吃了几口,把东西卸下来,就匆匆回去了。

天已经很黑了,幸好有半个月亮和满天繁星,给大地笼罩上了一层柔和的白光。 11月的南疆,天气已经很冷了。我把棉衣裹得严严实实,喊着马儿回去。我回家的速度快如离弦的箭,马也知道我必须早点回家。他大概也很喜欢他温暖而破旧、充满干草和马粪气味的马厩,以及和他朝夕相处的同伴。现在车上没有货物,只有一个人和一捆干草,返回的速度明显比来时快了很多。

荒野里除了马蹄声和呼吸声,没有任何声音。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凝固了,仿佛变得无限大。我似乎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渺小和孤独。这是很多人都没有尝过的。闻。这也坚定了我的意志,帮助我克服了以后生活中的许多困难。

我正赶着马车沿着一条路行驶,突然我发现前面有一个岔路口。我连忙拦住马,下马去看。在我的印象中,我来这里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岔路。 ,我们应该走哪条路回去呢?我仔细一看。一条路平坦宽阔,另一条路况较差。我想当然地认为:好路一定是走的人多的路。我走的那条路是老乡来看望我的唯一一条路。那应该是一条比较好的、平坦的路,所以我就策马向那条平坦的路走去。但老马就是不肯走那条路,继续走更糟糕的路。当时我年纪小,经验不足,忘记了“老马识路”这句成语。我没有想老马为什么不肯走那条路。我只是觉得我的判断是对的,于是我拉起缰绳,用力地把马往那边推。他把它拉到路上,用棍子不停地敲打它。老马终于屈服了,乖乖地沿着我指点的路走着。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突然发现不对劲:前方的路被切断了,眼前出现了一条深沟。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我走错了路。我很庆幸我有这条断路,不然我不知道我会去哪里。这时我才想到了“老马识路”这句成语。我错怪了老马。我恨自己没有早点想到这个成语。

我放心了,有老马给我指路,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我把干草平铺在车底,自己裹上棉衣,躺在干草上,松开缰绳,让老马自行前行。我应该担心什么!马似乎明白了我的心意,松开了缰绳,开始小步奔跑。午夜前,我终于躺到了床上。

2012-6.2 上海奉贤南桥改造

红烧粑粑

文/周书

解放前后,西一路(原名五庙街)西口,北侧第一家店是一家卖酒酿的小店。店主五十多岁,中等偏上的身高,修长的脸上最显眼的就是那颗大酒酿。鼻子,西安话带着河北口音,声音很大。每当有顾客到来时,他的铜勺和小风箱就会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小炉子里的火焰跳得很远。炉子旁边还有一个瓷质大汤盆,里面堆着一堆鸡蛋。它是为那些喜欢将鸡蛋糊打成泥的人准备的。

每天早上糯米店门口都会有一辆木制独轮车。上面坐着一口直平底大锅,直径二尺余,高一尺。这是卖蒸糕的老马的家当。老马是个穆斯林,身材高大,肥胖,圆圆的红脸,两撇浓密的黑胡子。在我的记忆中,老马常年戴着白色的穆斯林帽子,身穿深色斜翻领短袖衬衫,腰间系着白色围裙。老马精神抖擞,声音洪亮。时不时地,他会大声喊“热蒸笼——蛋糕”,百米外都能听见。这种叫声也有特点:“热”字平,而后“甑”字气势十足,上翻五度,韵长且稍向下,“饼”字滑如它瘪了。坠落。马师傅的蒸糕质量好,人也和蔼可亲。他的生意一直都不错,和糯米店完美互补。它一直营业到 20 世纪 50 年代末,当时食物配给变得紧张,摊位被解散。

婴儿期时,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喝的是母乳,但六个月后,妈妈的奶量就变少了。那时候,牛奶绝对是一种高端消费品,不是普通人能吃得起的,更何况是我们这样的贫困阶层;甚至羊奶也是我们无法承受的。起初,我的父母甚至找附近的哺乳妇女喂我几口,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当时,早期断奶是无可替代的。无奈之下,家长们找到了一个变通办法——“煮糯米糕”:将粘稠的蒸笼糕放入煮好的糯米粒中煮一会儿,并用勺子不断搅拌。打完后,蒸粑的糯米粒散开、开花,让没牙的我更容易咀嚼和消化。这种酸甜微酸的枣肉豆沙营养食品也许很合我的胃口,从此就成了最重要的营养食品,并且一直延续了很多年。

我是四兄弟中最高的(小时候1.85米)。从后天营养的角度来说,我最特别的就是长期吃“煮糯米糕”。难道是这个食物的功效?未知。但据我不太了解,这两种食物都含有丰富的氨基酸。

父亲的夏天

文/张树清

父亲和犁铧就像一颗种子。当它刺入大地的那一刻,积极的生命就在它的骨子里蓬勃发展。他的全身都反射着夏日的光芒。

柳絮飞扬,风带着村子的讯息。桑葚成熟了,爱情也成熟了。唢呐吹响了天蓝,杜鹃飞来凑热闹。父亲站在清澈的路堤上,抽着一袋烟壶,敲掉烟灰。咔哒声惊醒了池塘里的青蛙。

河岸边的白杨树下,一匹老马正在啃着草尖。它时不时地抬起头,望着前方的田野,陷入沉思。

此时,老马和他的父亲组成了一幅画。驼背的父亲和老马有多相似?父亲用深情的目光抚摸着老马,那些生动的青春岁月在他的灵魂里流淌。父亲年轻时,犁地、抽鞭子,都是精神抖擞的。他的脚步如同枣红色的马。一旦深入泥土,他的心中就充满了麦穗的厚重力量。

我的父亲就像一位将军。他双手叉腰站在地上,眼里绽放着玫瑰和牡丹,呼吸里还带着玉米的清香。我经常读到有关我父亲和他身后的村庄的故事。这个经典。

在我写的纸上,爸爸就像夏天,在我的世界里绿意盎然、蓬勃生长。我也尝试着把父亲写进我的季节,让他朴实善良的气质在我生命的枝头上活出热情洋溢的诗句。

我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以一成不变的姿态,成熟成了责任场上的沉默高粱。甚至每次寻找父亲,也一定会发现他孤零零地站在大地上。 ,土地和庄稼是父亲百看不厌的风景。

我逐渐疏远了村庄,把父亲和他的稻田变成了鲁迅笔下的故乡。

每次经历流浪的痛苦,我都会捏几盆父亲带到我楼里的花泥,流浪的心就和那风景相连。

现在是夏天。父亲应该再次站在荒野上,用他的血管顺着植物的关节,汲取金色的希望。

在父亲期待的目光下,我把自己瘦成了一粒稗子,离父亲的期望越来越远,父亲却成了我的故乡。

查吾

文/周铁军

那年去桂林旅游的时候,在通往漓江风景区的路边有一个卖茶的年轻女子。她把一袋茶叶倒在毯子上,抓起一把,泡了一壶给别人品尝。我喝了一口,真是香。我抓起几颗药片,咀嚼起来。茶味浓,我就买了两斤。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请邻居老马来喝茶。老马经营茶馆已有十多年,精通茶道。他尝过新茶,说这是最好的。

从那时起,我对茶的兴趣就逐渐浓厚了。每次泡茶的时候,我都会盯着杯子看一会儿:茶叶刚刚泡在水里,微微展开,像豆蔻一样。几杯过后,他们变得轻松、高大,仿佛年轻力壮,最后变老了。柔软的。一撮茶叶可以在一天之内改变一个人的生活。

最惬意的莫过于吃完早饭泡一壶茶,把电视的音量调小,品着香浓的茶水,忘记孤独和烦恼,感到宁静和遥远。有时倒一杯香茗,捧一本古书,让目光穿越千年,感受圣人思想的智慧,让意境飘浮在天地之间。这确实是一种美妙的生活享受。

最近,老马装修了茶馆。地板和墙壁都是棕色的。大厅中央摆放着一个浅绿色的玻璃鱼缸。当你走进房间,你就陷入了“茶”的意境。喝茶的人大多是每天都会来的常客。他们独自坐着,拿着一个锅和一个杯子。或三五人围坐,欣赏这座城市的新闻往事,人民的亲朋好友,都泡在一壶茶里。

有一天,一位茶客带来了一小袋茶叶,说是福建老朋友送的,请老马点评。老马拿起几十粒药丸,放入玻璃杯中,又倒入开水。只见杯中轻雾袅袅,树叶漂浮在水中,舒畅如飞翔,蜷缩如隐士,弯如月牙,水色由草色变成了黄色。棕色,叶子终于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位置,尘埃落定,安详而平静。他趁茶水雾气轻抿了一口,缓缓放下茶杯,微闭双眼,细细品味,然后睁开眼睛,点点头:“是的,是古树乌龙茶。”

听了这话,喝茶的人纷纷倒了一杯。喝了几口后,众人纷纷点头称赞。茶馆里有一个年轻人,一脸不屑:“只是普通的台红茶,是什么古树乌龙!”据传闻,有人知道,这个言辞惊人的年轻人,是职业学校专修茶艺的,有着不俗的技艺。 。老马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微笑着又喝了一口,对年轻人点了点头,“年轻人毫无节制地说出自己的想法,真是可怕。”

第二天,我问老马:年轻人说的是真的吗?老马微笑着说:“乌龙古茶不像红茶那样浓烈,不像绿茶那样明亮清香,它的味道是苦涩的,回味甘甜,就像一位出俗修身、苦行僧的隐士。”清是本色,苦是情,甜是真果,我们来谈谈茶道吧,就像艺术一样,仁者智者各有见解,年轻人不跟风,直言不讳。真的很有价值。何必呢?”老马是一位真正的茶道大师。大师的境界不仅能判断茶的品质,还能加深茶的深度。了解品茶生活。

有时候,几个红着脸的酒鬼过来喝茶。酒精让他们胆子大了,说话声音也很大。几杯茶似乎浇灭了他们胃里的火,他们又聊了起来。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他靠在座位上,轻轻地打起了鼾。茶馆与酒肆不同。酒肆越热闹,就越热闹。人们因为酗酒、言语过多而互相争吵,这并不奇怪。在老马的茶馆里,从来没有人喝茶时吵架过。

喝茶可以提升一个人的道德,过滤一个人的性格。在香气中理清自己的情绪,不仅是养生之道,也是修行处世之道。捧一杯香茗,品味生命的流动,让心随着茶的起伏而放松。平和淡雅中添一份茶般淡雅的感觉,步入清如水的生活,达到一种轻松超然的境界。

改变

文/刘伟

从宿舍到单位,要经过一栋家属楼。但楼上有些人素质不太高。他们今天扔掉了一个垃圾袋,明天也没有把拖把拧干。他们给花浇水,把水冲进盆里,让“雨水”滴下来。

虽然在大会、小会上已经讲过很多次了,但总有人不自觉地依然我行我素。因此,我们上班时总是小心翼翼地走过这个“雷区”。

昨天下班后,后勤处的老马跟我下了几盘棋,老马第一次赢了三局。第二天上班的路上,碰巧遇见了老马。他还是很兴奋,一路上一直跟我说起棋谱。

不知不觉,我们就到了宿舍楼下。突然,一场巨大的“雨”从天而降。

老马有时候脾气不好,不会容忍这种不文明行为。摸着脖子上清凉的水珠,他抬起头喊道:“楼上的……”

看到是自家顶头上司王主任的老婆正在把湿床单放在晾衣架上,老马脸一红,急忙改口:“王嫂在楼上,她洗好了这么多,整栋楼都洗完了,你是楼里最勤快的了!”

故乡风筝故乡人

文/宋伟轩

春风又绿了,并州大地又绿了,二月的龙城上空飞舞着五颜六色的风筝。周日散步,看着汾河两岸风筝飞舞的美景,我不禁想起了三十年前家乡的风筝故乡人。

我的家乡是交城县广兴村。这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大村庄。土地肥沃,灌溉方便,树木茂盛,稻麦飘香。自古就有“江南北鱼米之乡”之称。记得农历新年一过,家家户户无论老少,脸上都带着春风,满怀喜悦地冲进二月的大门。二月初二龙抬头后,地气上升,下甘雨。肥沃的田野上,风徐徐、轻柔,到处都是人嘶、马春犁的忙碌景象。大人们忙着干农活,孩子们则在放风筝。田野里、路上、沟边、山脚下,到处都可以听到孩子们欢快的笑声。大人们在忙碌的工作之余稍事休息,抬头看着蓝天上翩翩起舞的各种风筝。他们不禁哈哈大笑,总是赞叹道:“真是自古英雄出世啊!”

集体化时期,我们村有十二个生产队,放风筝最好的男孩是我们第三生产队的男孩。我们说得好,因为我们有老马。老马至今单身,由于某种原因一直没有结婚。从我记事起,他就在养殖场里吃住,为生产队赶车、喂牲畜。他喜欢孩子,书写流利,能读《红楼梦》,会说《三国演义》《水浒传》《二度梅》。阴雨天,只要生产队不上班,我们小孩子就会跑到他的小屋里,盘腿坐在炕上。上去,吵着要他讲古代的事。他总是微笑着读一首诗,他称之为背景诗,然后开始讲故事。他的背景诗是《春晓》或《村居》。后来,当我们吸取教训,看到他盘腿坐在炕上时,我们异口同声地喊道:“孩子们放学早回来了,正忙着东风放风筝,我们谈谈吧!”他笑了,吸了一口干烟,吐出一个又粗又圆的烟圈,缓缓说道:“柳条丝磨成棉花,足够千寻放纸鸢了。春风能承受多大的力量?”离开将把孩子们带到天空。”我们不明白,他却更加热情了:“放风筝的人,江南叫鹞,北方叫风筝。所谓南风筝,北风筝,都是春风吹来的。”古人有诗为证,江北鹞低,长短行归高低。”我们对他不耐烦了,就大喊大叫,笑着跳到他身上,揪住他的耳朵,抢过干烟,让他说话《天仙配》,逼他答应带我们去“三十亩地”去天气晴朗的时候放风筝。

“三十亩地”是我们村南部一片东西走向的平原。是早春、二月放风筝的好去处。和老马一起放风筝是我们童年最快乐的事情。老马虽然看上去笨手笨脚、老态龙钟,但他却很聪明、聪明。他制作的风筝骨架轻、造型好、飞得高、有哨声。他总是说,当哨子听起来像风筝时,风筝就是风筝;当哨声听起来像风筝时,风筝就是风筝。没有哨子,风筝飞得再高也是死的,没有灵魂。他最好的风筝是老鹰。在他的指引下,我们拉着绳子,在野外狂奔,雄鹰展翅高飞,只听见铿锵的哨声,听起来像铁马一样。

老马的风筝做工真好,我们这些顽皮的少年都想第一个放风筝。他笑了笑,也不知道怎么办,就说我们来赛跑吧,谁跑得最快就先放手。我们都说跑得快,想第一个放手。老马只好用手算了算,说道:“三天后回来,山里人自有妙计。”三天后,我们每人都拿着老马熬夜制作的风筝,一路吹着口哨,玩得很开心。荡向“三十亩地”。一望无际的原野里,有平原的森林,有色彩缤纷的风筝。可以看到“金鱼”跃入水中,“紫色燕子”投身森林;风大时“雄鹰”翱翔天空,风平浪静时“蝴蝶”翩翩起舞。老马见我们玩得开心,就开始给我们烤土豆和红薯。三十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时的味道。

我们剧组的众多调皮男孩中,老马对我最好,对我的期望最高。当我过了玩疯的年纪,准备去城里读高中的时候,我去养殖场跟他告别。他微笑着对我说: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记得抽空回来放风筝。 “后来,我出国留学、生活在异国他乡,见到老马的机会越来越少,只能在过年、节假日和保育伙伴一起给他送上祝福。现在老马已经去世了。” ,回想起那些日子我就无法平静。

在城市里,每当看到天空中飞翔的没有哨子的风筝,我总会想起老马,想起他曾经说过的话,想起他的风筝给我们童年带来的快乐。确实如此:年轻人不知道悲伤的感觉,风筝飞过蓝色的田野和平原。时间容易流逝,但爱情却永远不会流逝。二月剪刀醉春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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